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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府发[2010]9号
【颁布时间】 2010-02-11
【实施时间】 2010-02-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51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0年重大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巩固回升、加快发展”的工作部署,实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05万亿元、力争完成1.2万亿元的目标任务,省政府审议通过了《四川省2010年重大项目计划》,其中,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产业项目、重大民生及社会事业项目650个,总投资33058亿元,比去年增长52.7%。年度计划投资3682亿元,比去年实际完成投资增长1.6%。其中,续建项目350个,项目总投资1557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000亿元;新开工项目150个,项目总投资6020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82亿元;储备项目150个,项目总投资1465亿元。同时,从500个续建和新开工项目中选择投资量大、支撑性强、集聚度高、影响面广的60个重大项目作为全省重点推进项目。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目标和任务,认真落实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做深做细前期准备,加强要素保障,优化建设环境,督促工作进度。严格项目管理,加强协调服务和信息沟通。实施重大项目动态管理,健全项目进退机制,适时进行调整。加强监督检查和目标考核,确保省重大项目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重大项目计划(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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