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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大连市政府
【发文字号】 大政办发[2010]33号
【颁布时间】 2010-02-11
【实施时间】 2010-02-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5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十二)负责林业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监管国有林业资产;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负责林业生态补偿制度的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林业统计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科学技术研究、科研成果推广及林业科技教育、培训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林业局设6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机关党委)、造林绿化处、森林资源管理与法制处(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处)、科学技术与对外合作处、规划与财务处、森林公安局。
  
  根据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组、监察室(合署办公)。
  
  四、人员编制(略)
  
  五、其他事项
  
  (一)市林业局根据本规定,提出各内设机构的职责、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置方案及工勤编制数额,报市编委办批准。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编委办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编委办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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