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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办[2010]30号
【颁布时间】 2010-02-11
【实施时间】 2010-02-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52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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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体育经济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体育产业政策建议,指导协调全省体育产业发展;承担规范体育服务管理和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的具体工作;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协调体育设施建设布局,承担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体育统计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预算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和行政事业经费、专项资金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监督、指导体育彩票发行工作,提出省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省级主办或承办的国内外大型体育活动和运动队的保障工作。
  
  (七)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承担体育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体育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运动员招收、退役和就业指导,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指导、协调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体育系统高、中等体育专业教育;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
  
  省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为46名(含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行政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处级领导职数8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6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9名(含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司机编制4名)。
  
  五、其他事项
  
  (一)省体育局承担省体育总会的日常工作。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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