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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2010]23号
【颁布时间】 2010-02-11
【实施时间】 2010-02-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5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原新区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二、平原新区空间范围
  
  平原新区是体现城乡统筹、产业协调、产城融合的复合型功能性区域,空间上涵盖城市、农村和生态用地。规划区空间范围以桥北新区规划区为基础,适度向东、北拓展,东至京珠高速公路、原阳县城规划边界及葛埠口乡东边界,西至107国道、省农科院试验基地及黄河沉沙池一带,南至黄河大堤及原阳县原武镇、葛埠口乡南边界,北至原阳县师寨镇北边界。在行政区划上,全部在原阳县行政区内,涉及原武镇、师寨镇大部分,葛埠口乡南部,祝楼乡东部及桥北乡、韩董庄乡小部分,总控制面积约188平方公里。
  
  三、平原新区功能定位
  
  平原新区功能定位为“四区一中心”:新乡市“三化”协调发展先导区、郑州新乡两个中心城市的新型卫星城区、城乡统筹发展先行区、对外开放示范区、全省现代农业示范和科技成果孵化中心。
  
  新乡市“三化”协调发展先导区。按照城市与农村、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产业协调发展理念进行建设,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大力发展现代示范农业,提高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标准化水平;重点发展科技创新产业,以制冷设备为主导的现代制造业,以农副产品加工、印刷、电子产品组装加工、家具等为主的都市劳动密集轻型工业;提升以度假、沿黄文化和自然生态景观旅游等为主的城市度假休闲服务业规模和水平,突出生态水系建设,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引导农村人口向社区、城镇集中,形成“三化”协调发展新格局。
  
  郑州、新乡两个中心城市的新型卫星城区。依托产业集聚区建设,大力发展都市劳动密集轻型工业,带动人口集中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推进与郑州、新乡中心城市交通一体、产业链接、服务共享和生态共建,打造成与两个中心城市功能互补、产业特色鲜明、生态休闲型新城镇,形成新乡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增长极。城乡统筹发展先行区。把城市科学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城乡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和社会管理,增强以城带乡能力,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成为全省城乡统筹发展示范区。
  
  对外开放示范区。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高端制造业、都市劳动密集轻型工业、休闲服务业,大力推进城际开放合作,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使之成为全省对外开放重要平台和承接高水平产业转移密集区。
  
  现代农业示范和科技成果孵化中心。加快省农业科研试验基地建设,大力发展以生态景观农业、有机农业、农业科研、繁育、推广为主的现代都市农业,成为集农业科学试验、现代农业展示及农业观光为一体的现代农业示范和科技成果孵化中心;加快推进省级科研院所产业化基地建设,成为全省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四、平原新区管理体制
  
  平原新区的规划建设在省委、省政府和新乡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实施,主要干部任免由市委提名后报省委研究。在体制上,按照组织协调和实施两个层面,成立平原新区两级组织管理机构。(一)新乡市委、市政府成立平原新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1.负责新区规划建设中重大问题的决策,研究决定支持平原新区建设的重大政策措施。2.组织协调涉及国家和省重大问题的汇报、衔接,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支持。3.协调有关县和市属部门支持新区建设。4.审议确定新区管委会提出的年度计划和建设任务,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指导新区按照“小政府、大社会”模式,不断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成立平原新区工委和管委会,分别作为新乡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按副厅级架构设置。管委会是新区规划建设的执行机构,具有统一规划编制、人事管理、财政管理等职权。主要职责是:1.按照“小政府、大社会”模式,对新区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建设、统一管理。2.贯彻落实新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新区规划、空间布局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案。3.研究提出报请新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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