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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专项工作。 1. 筹备召开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一是筹备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会同省委政研室研究起草省委主要领导讲话等会议材料,研究提出推动民营经济上水平等政策意见。二是召开全省经信工作会议期间套开中小企业工作专项座谈会。三是召开年度全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四是按工信部中小企业司布置,做好我省参加国务院中小企业工作会议的准备工作及会后省内的贯彻落实工作。 2. 开展2009-2010年度民营经济工作考核。根据民营经济发展新的形势和两年一次考核的要求,修订《广东省民营经济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年底启动第二次全省民营经济考核工作。 3. 开展百强民营企业认定。以省促进民营经济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认定百强民营企业,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树立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三促进一保持”、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先进典型。 4. 推进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工作。充分利用成长型中小企业评价研究成果以及“已改制待上市”和“后备上市”两个企业资源库,继续加强与省金融办、广东证监局、深交所的联系与合作,着力抓好上市资源的培育工作,推动中小企业上市直接融资。 5. 协调指导筹办第七届中博会,积极开展中小企业境外交流与合作工作。重点联系与落实中博会主宾国工作,提高中博会国际化程度;牵头开展中小企业境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建立中小企业海外合作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