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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直工字[2010]8号
【颁布时间】 2010-02-11
【实施时间】 2010-02-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57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共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意见

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努力使省直机关党的建设走在全省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前头,省直工委决定2010年在省直机关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党的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的具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方针,结合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际,通过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活动,激发基层党组织的生机活力,增强机关党员的素质能力,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使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战斗堡垒作用,使广大党员牢记宗旨、心系群众,为推动科学发展、加速安徽崛起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主要内容和工作重点
  
  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活动重点抓好“五大基本建设”和“三大培训”,具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建设,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生机活力
  
  1、科学设置基层党组织。加强分类指导,进一步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实现党的工作在省直机关全覆盖,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组织、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党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党政群机关一般以处室为单位建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处室可与工作性质相近的处室合并建立党支部;企事业单位一般以车间(室、部)为单位建立党支部;流动性较大的单位,一般以项目组、课题组或相应地域为单位建立临时党支部。重视在机关所属的中介机构、协会、学会以及各类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健全党组织,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
  
  2、切实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每届任期分别为4、3、2年。没有特殊情况,基层党组织一般应按时换届;确需延期进行换届选举的,要报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一年。换届工作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充分征求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员意见,保障党员行使民主权利,增强党员意识。
  
  3、配齐配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要求,配齐配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书记一般应由本部门党员行政负责人兼任,也可以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可以由本部门党员行政负责人兼任,也可以通过直接选举由其他党员担任。有条件的地方,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可以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书记、专职副书记因调动、退休等原因出缺的,应及时配齐,不得长期空缺。同时,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和交流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注重从优秀年轻干部中培养选拔党务工作人员。
  
  4、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党支部要结合每年一次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各项党组织生活要有规范的原始记录。
  
  5、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坚持党支部年度目标考核制度,对软弱涣散的支部要进行整顿,促使转化。建立健全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制度。在党员民主评议、党支部目标考核的基础上,评选表彰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
  
  (二)重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的素质
  
  1、积极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按照中央《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和省委的统一部署,在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中普遍开展“争创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党员”活动,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现代化建设所必需的各方面知识,学习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强化理论武装,打好理论基础。要创新学习形式,完善学习制度,通过开展读书活动、交流学习成果、评选表彰学习型党员标兵和先进党组织等方式,激发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大规模培训轮训党务干部和党员。扎实抓好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这一基础工程,坚持不懈地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从2010年起,用5年左右时间将省直机关党务干部、党支部书记、和党员普遍培训轮训一遍。培训轮训采取分层分级负责的办法,党务干部和党支部书记的培训以工委为主负责组织、各单位机关党委协助,党员的轮训由各单位机关党委负责。2010年工委举办一期党务干部培训班和若干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年度内各单位轮训党员要达到25%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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