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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呈报省道304线尤溪县西城至八字桥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明发改投资【2009】415号)及有关附件均悉。经研究,对项目可研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省道路网布局,促进尤溪县经济发展,提高交通应急保障能力,同意对省道304线尤溪西城至八字桥公路实施改扩建。 二、省道304线尤溪县西城至八字桥公路改扩建工程起于尤溪县西城镇玉池村,经音头、麻洋、皇山、管前镇、鸭墓、西溪口、后曲、终于八字桥乡,路线长44.7公里。根据交通量预测及路网功能规划,本项目按二级公路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路面采用全路幅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荷载公路-Ⅱ级,其它技术标准按照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执行。 三、下一阶段应加强以下工作: 1、请设计单位及项目业主对老路利用尤其是桥涵利用应加强检测,确保全线达到设计荷载标准。 2、改扩建期间做好省道保通工作,保障行车安全。 四、省道304线尤溪西城至八字桥公路改扩建工程估算总投资20195万元,资金来源由尤溪县多渠道筹措解决,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补助。 五、项目建设工期20个月。 六、项目招投标: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1份。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招标事项的,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附件 二○一○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项目名称:省道304线尤溪西城至八字桥公路工程 项目单位名称:尤溪县交通建设发展公司 招标范围 招标方式 招标组织形式 不采用 招标形式 备注 全部 部分 公开 邀请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勘察 √ √ √ 设计 √ √ √ 施工 √ √ √ 监理 √ √ √ 重要设备 √ √ √ 主要材料 √ √ √ 其他 核准意见说明: 鉴于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0195万元,项目投资中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核准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依法公开招标,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组织招标。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体(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福建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但是,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以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单位应当同时将招标公告如实抄送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结果等有关事项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公开。 3.若项目第一次招标失败,在重新招标之前,须向招标事项核准部门提交书面的招标投标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