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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宏大航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辽宁宏大航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拟增设朝阳分公司的请示》(辽宏航保代字〔2010〕第00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辽宁宏大航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朝阳分公司设立。 二、朝阳分公司业务经营区域:朝阳市行政辖区。 三、朝阳分公司营业地址:朝阳市喀左县大城子镇青年街[民族大厦]B-2-1。 四、朝阳分公司可经营下列保险代理业务: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四)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五、核准赵刚的朝阳分公司负责人任职资格。 你公司须持此批复,按照有关规定到我局领取《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你公司须自收到或领取保险许可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国保监会《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指定媒体发布公告,并将公告相关材料报送我局。 此复。 二O一O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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