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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陕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陕政办函[2010]31号
【颁布时间】 2010-02-10
【实施时间】 2010-02-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65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陕西省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方案部门工作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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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加快整合商务、金融、税务、海关、口岸、邮政、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运输和工商管理等政府部门的公共信息资源,实现公共信息网络与企业物流网络的有效结合。(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西安铁路局、西部机场集团、西安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口岸办等有关单位负责。)
  
  六、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衔接与协调
  
  (十四)加强铁路、公路、航空等交通运输网络建设,完善综合运输网络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的衔接和配套,提高物流设施的系统性和兼容性。(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西安铁路局、西部机场集团、省科技厅等有关单位负责。)
  
  (十五)加快西安国际港务区等五大物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加强仓储设施和物流配送中心的改造和建设。(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西安铁路局、西安海关、西部机场集团、物产集团等有关单位负责。)
  
  (十六)加强铁路、公路和机场转运设施的统一规划和建设,完善中转联运设施,防止产生新的分割和不衔接。(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交通运输厅、西安铁路局、西部机场集团、铁路投资集团等有关单位负责。)
  
  七、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完善物流标准化体系
  
  (十七)积极推进企业物流管理信息化,促进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西安铁路局、西安海关等有关单位负责。)
  
  (十八)加快行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公路、铁路、航空及其他运输与服务方式的信息网络。实施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工程。(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交通运输厅、西安铁路局、西部机场集团、西安海关、省信息中心、物产集团、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等有关单位负责。)
  
  (十九)加快省市两级政府部门的物流管理与服务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扶持一批物流信息服务企业。(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西安铁路局、西部机场集团等有关单位负责。)
  
  八、继续深化物流管理体制改革
  
  (二十)继续深化铁路、公路、民航、邮政、货代等领域的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物流综合管理体系。(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交通运输厅、西安铁路局、西部机场集团、省邮政管理局等有关单位负责。)
  
  (二十一)进一步规范运输、货代等行业的管理,加快改革仓储企业经营体制,打破行业垄断,消除地区封锁,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全省物流服务市场。(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西安铁路局、西安海关、物产集团等有关单位负责。)
  
  (二十二)加强监管,规范物流市场秩序,强化物流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完善对物流企业的交通安全监管机制,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由省工商局牵头,会同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西安铁路局、西部机场集团、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单位负责。)
  
  九、制订和完善物流产业政策
  
  (二十三)抓紧制订和完善支持物流产业发展的土地、税收、收费、融资、交通管理、企业兼并重组和园区建设等方面的具体政策。(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厅、西安铁路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银监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邮政管理局、西部机场集团等有关单位负责。)
  
  十、推进物流业对外开放
  
  (二十四)加强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物流合作,推动物流业“引进来”和“走出去”,加强省内物流企业同国际、国内先进物流企业的合资、合作与交流,加强物流“软环境”建设。(由省商务厅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西安海关等有关单位负责。)
  
  (二十五)建立物流产业安全保障机制,完善物流业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牵头,会同省工商局、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十一、认真制订落实专项规划
  
  (二十六)进一步修订全省现代物流业发展综合规划,并组织制订农产品冷链物流、应急物流等专项规划。(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供销合作总社、西安铁路局、西安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西部机场集团等有关单位负责。农产品冷链物流规划、应急物流规划均在2010年6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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