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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完成“五五”普法任务。2010年是“五五”普法的总结验收之年,要围绕“五五”普法规划的目标,切实做好普法的各项工作。一是做好年度普法。举办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普法培训班,提高系统普法骨干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企业法律顾问的继续教育和注册管理,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二是做好总结验收部署。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和总结验收指导标准,对全系统开展总结验收作出部署。三是圆满完成总结验收。全面总结“五五”普法工作,形成系统“五五”普法总结验收报告,并向上级部门和省普法办推荐先进单位和个人。四是做好“六五”普法准备。扎实做好“六五”普法前期准备工作,通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为提出“六五”普法规划草案打好基础。 (七)开展企业行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引导企业做强做大。一是开展百强企业公布工作。会同省统计局做好2009年度全省最大100家企业和100家工业企业名单及其经营信息的发布工作,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二是加强企业经营行为指导。对企业兼并重组、改制上市行为提出审核意见,规范企业行为,提高企业竞争力。 (八)办好建议和提案。认真办好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是落实人大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的重要方式,对加强委机关自身建设、推动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完善办理制度。建立健全处室分工合作的办理机制,落实办理责任,提高办理水平。把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与处室年度考核评先相结合。二是要加强沟通。立足委的职能,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沟通,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做好有关解释和说明工作。三是按时完成。积极协调督促各办理处室,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做到件件有回复,件件有着落。 (九)加强法制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的建设,为法制工作机构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法制工作人员要熟悉掌握法律知识,了解委的各项中心工作,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做到勤于学习、善于思考、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更好地发挥工作中的法律顾问、参谋和助手作用。 2010年法规处重点工作进程表 序号 重点任务 工作目标 进度安排 1 加快推进立法步伐 重点项目的出台、计划项目的送审 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修订)》(1-6月) 配合省政府审议《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修订)》(1-12月) 完成《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草案并送审(4月) 完成《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法办法》草案(10月) 完成《广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草案(12月) 2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确保委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 制定年度项目计划(2月) 合法性审核把关和发布(1-12月) 规范性文件清理(1-12月) 3 深化审批制度改革 规范审批行为,促进职能转变 梳理审批项目和办事流程(1-3月) 编印行政审批手册(6月) 加强审批监督(1-12) 4 加强执法指导 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提高执法水平 为机关执法人员申领执法资格证,重新梳理执法依据,落实执法职责(2月) 做好2009年度经贸系统复议、诉讼统计分析,提出指导意见(5月) 为业务处室提供法律指导和服务(1-12月) 配合商务部开展反垄断执法(1-12月) 5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总结验收“五五”普法工作,提高系统普法水平。 举办全省普法培训班(8月) 制定下发总结验收工作方案和标准(8月) 举办全省企业法律顾问培训班(10月) 完成系统“五五”普法总结验收报告(12月) 6 企业行为指导 规范企业行为,引导企业做强做大 公布全省百强企业和百企业工业企业名单,以及分析报告(6月) 对企业改制上市的合法性进行审核,提出意见(1-12月) 7 建议提案的办理 按时办结,代表、委员满意或基本满意 制定完善办理制度(3月) 协调督促各承办处室按时完成办理工作(1-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