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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各地要认真做好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见附件2)和总结工作。 请各市级劳动保障部门于2010年3月5日前将本地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报省专项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 请各市级劳动保障部门于2010年3月20日前将本地区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和数据报省专项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并会同有关部门对此次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于2010年4月14日前将总结材料报省专项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 专项检查期间,省里将根据需要组成联合督查组,赴部分地区进行督查调研。专项行动结束后,省里将根据各地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推荐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全国先进单位。 联 系 人:省人力社保厅人才开发和市场处周剑挥 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李平 联系电话:0571-87053138、85112656 传真:0571-85116397 附件:1.省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春雷专项行动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2.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情况(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日 附件1: 省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春雷专项行动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省人力社保厅厅长 乐益民 副组长:省人力社保厅副厅长 朱绍平 省公安厅副厅长 凌秋来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黄笑苹 成员:省人力社保厅人才开发和市场处处长 宓小峰 省就业管理服务局局长 孔祥文 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总队长 沈长仁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 阮文广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建管处副处长 纽建平 专项行动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