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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冀建城[2010]73号
【颁布时间】 2010-02-09
【实施时间】 2010-02-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78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0年城市植树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城管(公用)局、园林局、城市绿化办公室:
  
  为做好2010年城市植树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2010年是我省推进城镇化、实现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关键年,做好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市要将今年植树工作作为城市容貌整治与景观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研究,深入谋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今年植树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各市要将植树工作同“三百工程”(100个游园、100个片林、100个园林式单位)建设结合起来,同城市容貌整治与景观建设结合起来,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等活动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务求实效。
  
  二、大力宣传,广泛动员
  
  3月份,为城市园林绿化宣传月。今年的活动主题是:“植树增绿,助推三年大变样”。各市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等各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创建园林城市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园林绿化建设的舆论氛围,引导广大市民参与到城市植树中来。各市要将任务分解到各机关、部队、小区、企事业单位,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完成全年植树任务。
  
  三、突出重点,明确任务
  
  今年全省计划植树1000万株以上。各市要抓住当前全省开展环境整治与景观建设的有利时机,加大投入,推动城市绿化工作再上新台阶。植树工作重点区域是城市公园、主次干道、出入口、迎宾线、街头游园、绿地、小区、单位、拆迁拆违、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建等适宜绿化区域,尽可能增加城区绿量。要充分利用城市周围的山体、水体、丘陵、荒地、滩涂、坑凹地、塌陷地、生态修复区等进行植树绿化。拆迁拆违腾出的土地要优先用于城市园林绿化,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加强城市综合性公园、社区公园和小游园的建设。要继续搞好环城林带和城市街道行道树的补植工作,充分考虑城市景观建设,做到景观和生态并重。
  
  四、科学组织,狠抓落实
  
  各级园林绿化部门、城市绿化办公室要认真贯彻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的方针,因地制宜,科学规划,优选体现本地特色、适合当地生长的园林绿化乡土树种,降低园林绿化建设成本,最大程度地发挥园林绿化的生态功能和环境效益,坚决杜绝“高价造绿、大树进城”的现象发生。
  
  各市、各县要积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植树单位技术骨干进行培训,使他们懂技术、善讲解、能示范、会养护管理,确保植树成活率达到90%以上。
  
  五、完善措施,做好验收
  
  各级园林绿化部门、城市绿化办公室要完善考核办法和标准,加强对本辖区县级市、县城(包括扩权市、县)植树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本地任务的完成,防止“年年植树不见树”。9-10月份,各设区城市要统一组织对本辖区的植树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情况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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