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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六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六政办秘[2010]14号
【颁布时间】 2010-02-09
【实施时间】 2010-02-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85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我市承接皖江城市带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起步工作对口衔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省委、省政府已全面部署并正式启动此项工作,省直各部门正积极向前推进。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请认真对照省《关于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决定》(皖发[2010]2号)、《关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的实施方案》(皖发[2010]3号)两个文件具体内容,抓紧与省直部门在专项规划编制、重大项目对接、优惠政策争取、实施方案细化等方面做好对口衔接,确保我市在推进示范区建设中起好步、开好头,争取更多的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是六安发展的重大机遇,更是重大责任。各县区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到示范区建设不只是一区一县的事,要从六安的整体发展去谋划、去推进;要增强紧迫性,在春节前后抓紧行动,并将具体开展情况于3月中旬前书面报至市推进合肥经济圈和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特此通知。
  
  联系人:市发改委综合科李守富。
  
  联系电话:3379728;Email:sfgwzhk@126.com。
  
  
二○一○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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