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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13号)和《福建省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暂行办法》(闽政〔2008〕15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经省政府同意,成立省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省经贸委。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 郑新聪省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 马鉴康省经贸委副主任 黄世峰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 成员: 龚友群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洪德省公安厅副厅长 陈华珍省国土资源厅监察总队总队长 丛澜省环保厅副厅长 翁玉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陈培健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总工 姜绍丰省农业厅副厅长 兰思仁省林业厅副厅长 林邦树省水利厅副厅长 刘绍文省质监局总工程师 裘松樵省安监局副局长 刘成勇中石化福建石油分公司副总经理 屈晟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马鉴康(兼)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