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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文字号】 皖质办函[2010]20号
【颁布时间】 2010-02-01
【实施时间】 2010-02-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00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全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互查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任务完成情况
  
  总增效
  
  已建项目长效机制情况
  
  
  
  面积
  
  农户
  
  国拨
  
  地方配套
  
  自投
  
  培训人次
  
  带动农户
  
  面积
  
  单产增量
  
  总产增量
  
  户均增收
  
  
  
  
  
  
  
  
  
  
  
  
  
  
  
  
  
  
  
  
  
  
  
  
  
  
  
  
  
  
  
  
  
  
  
  
  
  
  
  
  
  
  
  
  
  
  
  
  
  
  
  
  
  
  
  
  
  
  
  
  
  
  
  
  
  
  
  
  
  
  
  
  
  
  
  
  
  
  
  
  
  
  
  
  
  
  
  
  
  
  
  
  
  
  
  
  
  
  
  
  
  
  
  
  
  
  
  
  
  
  
  
  
  
  
  
  
  
  
  
  
  
  
  
  
  
  
  
  
  
  
  
  
  
  
  
  
  
  
  
  
  
  
  
  
  
  
  
  
  
  
  
  
  
  
  
  
  
  
  
  
  
  
  
  
  
  
  
  
  
  
  
  
  
  
  
  
  
  
  
  
  单位说明:1.面积:亩;2.资金:万元;3.单产增量:公斤/亩;4.总产增量:吨;5.户均增收:元;6.总增效:万元。
  
  附件3:
  
  全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抽查结果情况汇总表
  
  
  
  
  
  项目
  
  内容
  
  备注
  
  
  
  总体情况
  
  
  
  
  
  
  
  主要成效
  
  
  
  
  
  
  
  可推广的经验
  
  
  
  
  
  
  
  存在的问题
  
  及原因
  
  
  
  
  
  
  
  进一步改进
  
  的建议
  
  
  
  
  
  
  
  优秀项目建议(每组抽查工作全部完成后组织评议)
  
  
  
  
  
  (可另附页) 抽查组组长:
  
  附件4:
  
  优秀示范区项目推荐条件
  
  1、领导重视,把示范区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调动各方积极参与,分工明确并建立目标责任管理制度。
  
  2、保证单位、承担单位以及参与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的有关要求和规定,项目任务目标明确,计划、措施切实有效,年度目标和项目总体目标基本完成。
  
  3、示范区建设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工作有创新。在当地形成较好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4、成立了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领导小组,有政府领导参加。定期召开农业标准化联席会议,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定期对示范区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能够及时解决。广泛宣传标准化知识和举办农业标准化培训,积极引导企业、农民开展标准化生产。
  
  5、项目所在地政府、涉农部门把实施农业标准化列入技术推广工作计划,基层技术人员积极参与农业标准化实施推广工作,形成示范与推广的有效结合。
  
  6、建立了示范区标准体系、推广体系、保障体系和标准化信息服务体系。
  
  7、示范区建设资金有保障,配套资金不低于国家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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