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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西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办发[2010]10号
【颁布时间】 2010-02-01
【实施时间】 2010-02-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004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两会和春节期间值班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和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两会”)分别于2010年2月1日和2月2日在我市召开,加之我国的传统节日春节将至,为确保“两会”的顺利召开,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新春佳节,现就加强值班工作和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值班和信息报告工作
  
  各区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两会”和春节期间的值班工作。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持通讯畅通,妥善处理值班期间的各类事项。各区县、各部门主要领导和带班领导要保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带班领导在带班期间不得离开辖区。要进一步加强紧急事项、重要事项和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工作,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在及时处置的同时迅速上报。对值班期间因脱岗或迟报、漏报、瞒报信息而造成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在此期间,市政府总值班室将对各区县、各部门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并予以通报。
  
  二、做好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准备工作
  
  各区县、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维护“两会”和春节期间的社会安全稳定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要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本辖区、本部门影响社会安全和稳定的因素进行认真梳理排查,提前采取措施化解矛盾,防止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发生。要高度警惕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预防暴力恐怖活动发生。要继续做好疫情报告工作,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的监测。负有应急职责的部门要做好应急准备,确保足够的应急力量和装备、物资储备。
  
  三、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各区县、各部门要针对“两会”和春节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提高应对能力,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联动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同志要亲临现场指挥。要重点做好群体性事件的应对工作,一旦发生较大规模群体上访和堵门、堵路事件,各区县和相关部门要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置。公安部门要迅速派出警力维持秩序,疏导交通。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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