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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眉山市政府
【发文字号】 眉府办综[2010]8号
【颁布时间】 2010-02-08
【实施时间】 2010-02-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01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和依申请公开操作规程、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不公开的范围等制度的通知

[接上页]

  (四)所申请公开的信息经审定后,由受理科室按照审定结果2个工作日内答复。
  
  四、操作要求
  
  (一)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
  
  (二)不能当场答复的,15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若需延长答复时限的,告之理由,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法定事由难以按照规定期限答复的,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尽快答复。
  
  (三)书面答复内容如下:一是予以公开的(部分公开)信息,应当是正式、准确、完善的信息。二是不予公开(暂缓公开)的信息,并说明理由。三是已公开了的信息,告知申请人公开方式和查询方式。四是属市政府其他部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同时告之受理部门和查询方法。五是不存在该政府信息的。
  
  (四)受理科室要及时跟踪督促承办科室,作好申请答复后的反馈收集。对同一申请人就同一内容反复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不予重复答复。对申请人申请公开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的,可以不予提供。
  
  附件:1.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工作流程(略)
  
  2.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2
  
  眉山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表编号:号
  
  
  
  
  
  申
  
  请
  
  人
  
  信
  
  息
  
  ○公民
  
  姓 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法人、其他组织
  
  机构名称*
  
  
  
  授权委托书*
  
  
  
  
  
  营业执照复印件*
  
  
  
  联系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提出申请的方式(单选)
  
  ○政府网站申请○信函○当面申请
  
  
  
  所需的政府信息*
  
  
  
  
  
  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单选)
  
  ○政府网站○信函○当场阅读、抄录、复印
  
  
  
  政府信息的载体形式(单选)
  
  ○纸质文本○光盘○电子文本
  
  
  
  所需政府信息的用途*
  
  具体用途
  
  
  
  类型:○生产 ○生活 ○科研 ○查验自身相关信息 ○其他
  
  
  
  申请人签名(盖章)*
  
  
  
  申请时间*
  
   年月日
  
  
  
  经办人*
  
  
  
  受理时间*
  
   年月日
  
  
  
  答复时间*
  
   年月日
  
  使用指南
  
  1.本表适用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据《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 一款的规定向行政机关提出的申请行为。
  
  2.“经办人”、“受理时间”、“申请表编号”项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填写。
  
  3.根据《条例》第二十七、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收取查询成本费;需减免的(农村五保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优抚对象、其他经济困难的),按程序办理。
  
  4. 标注“*”为必填项。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令)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为:
  
  一、市政府工作职能、工作规则。
  
  二、市政府组成人员工作职责。
  
  三、市政府领导职责分工。
  
  四、市政府对社会的普遍性承诺。
  
  五、市政府决策办事程序。
  
  六、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需公开的非涉密文件。
  
  七、市政府全体会议概况、非涉密会议内容等。
  
  八、市政府常务会议概况、非涉密审议事项等。
  
  九、市政府人事任免。
  
  十、市政府工作报告。
  
  十一、市长公开电话、市长电子信箱的回复。
  
  十二、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的重要政务活动和社会活动。
  
  十三、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规范和标准。
  
  十四、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职责分工。
  
  十五、市政府办公室人事任免。
  
  十六、市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招录信息。
  
  十七、民生工程项目、进展情况等。
  
  十八、行政效能建设、政务公开开展情况。
  
  十九、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无线电管理收费)。
  
  二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二十一、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不公开的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令)第八条、第十四条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原则上不公开的范围为:
  
  一、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敏感性信息。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不公开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三、涉密文件。
  
  四、领导批示。
  
  五、未公开发表、未经集体研究和未经保密审查的领导讲话。
  
  六、其他不宜公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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