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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所申请公开的信息经审定后,由受理科室按照审定结果2个工作日内答复。 四、操作要求 (一)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 (二)不能当场答复的,15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若需延长答复时限的,告之理由,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法定事由难以按照规定期限答复的,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尽快答复。 (三)书面答复内容如下:一是予以公开的(部分公开)信息,应当是正式、准确、完善的信息。二是不予公开(暂缓公开)的信息,并说明理由。三是已公开了的信息,告知申请人公开方式和查询方式。四是属市政府其他部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同时告之受理部门和查询方法。五是不存在该政府信息的。 (四)受理科室要及时跟踪督促承办科室,作好申请答复后的反馈收集。对同一申请人就同一内容反复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不予重复答复。对申请人申请公开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的,可以不予提供。 附件:1.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工作流程(略) 2.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2 眉山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表编号:号 申 请 人 信 息 ○公民 姓 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法人、其他组织 机构名称* 授权委托书* 营业执照复印件* 联系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提出申请的方式(单选) ○政府网站申请○信函○当面申请 所需的政府信息* 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单选) ○政府网站○信函○当场阅读、抄录、复印 政府信息的载体形式(单选) ○纸质文本○光盘○电子文本 所需政府信息的用途* 具体用途 类型:○生产 ○生活 ○科研 ○查验自身相关信息 ○其他 申请人签名(盖章)* 申请时间* 年月日 经办人* 受理时间* 年月日 答复时间* 年月日 使用指南 1.本表适用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据《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 一款的规定向行政机关提出的申请行为。 2.“经办人”、“受理时间”、“申请表编号”项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填写。 3.根据《条例》第二十七、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收取查询成本费;需减免的(农村五保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优抚对象、其他经济困难的),按程序办理。 4. 标注“*”为必填项。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令)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为: 一、市政府工作职能、工作规则。 二、市政府组成人员工作职责。 三、市政府领导职责分工。 四、市政府对社会的普遍性承诺。 五、市政府决策办事程序。 六、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需公开的非涉密文件。 七、市政府全体会议概况、非涉密会议内容等。 八、市政府常务会议概况、非涉密审议事项等。 九、市政府人事任免。 十、市政府工作报告。 十一、市长公开电话、市长电子信箱的回复。 十二、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的重要政务活动和社会活动。 十三、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规范和标准。 十四、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职责分工。 十五、市政府办公室人事任免。 十六、市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招录信息。 十七、民生工程项目、进展情况等。 十八、行政效能建设、政务公开开展情况。 十九、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无线电管理收费)。 二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二十一、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不公开的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令)第八条、第十四条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原则上不公开的范围为: 一、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敏感性信息。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不公开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三、涉密文件。 四、领导批示。 五、未公开发表、未经集体研究和未经保密审查的领导讲话。 六、其他不宜公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