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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波市农业局
【颁布时间】 2010-02-01
【实施时间】 2010-02-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019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宁波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慈溪市城区绿色蔬莱基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鉴定书的通知

[接上页]

  四、项目建成后的效益情况
  
  项目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通过建设,改善了基地核心区的生产条件,达到了农田园林化、设施标准化、生产规模化、作业机械化、管理科学化的要求。项目实施以来,全街道土地流转面积达11520亩,占可耕种面积的79%,带动了规模经营发展,农业产业化格局初步形成。基地核心区带动农户95户,平均每亩增收1087元;辐射区带动农户1200户,平均每亩增收500元;项目实施后累计增值1024万元。
  
  五、意见及建议
  
  (一)进一步增加对基地的投入,提高科技水平,加强后续管理工作,不断增强基地辐射示范带动能力。
  
  (二)加强粪尿处理设备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
  
  (三)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补充完善档案材料。
  
  (四)做好项目绩效考核工作和后评估准备工作。
  
  六、验收结论
  
  慈溪市城区绿色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已按批准的建设内容基本完成,基本符合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管理比较规范,工程决算已经审计,基本达到了项目建设预期目标。验收组同意通过竣工验收,可以交付使用。
  
  鉴于该项目实际总投资与批复的概算总投资控制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市级财政预留的20%项目补助资金按半核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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