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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京卫人字[2010]4号
【颁布时间】 2010-02-01
【实施时间】 2010-02-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024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海淀区公共委,各直属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京人社公发〔2010〕4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09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报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统计工作内容包括《2009年度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报表》和《退休人员有关情况统计表》,相关报表、填报软件和填报说明可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bjp.gov.cn)下载。
  
  二、各直属单位在填报前应仔细阅读填报要求和说明,认真填写汇总。于2010年2月28日前报送《2009年度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报表》和《退休人员有关情况统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套。纸质版须主管领导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2009年度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报表》上报电子版文件为disk文件和ReportSend文件各一个,《退休人员有关情况统计表》上报电子版为Excel文件格式。
  
  三、各区县卫生局和海淀区公共委根据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的安排,做好相关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于2010年3月20日前将《2009年度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报表》和《退休人员有关情况统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套报送市卫生局人事处。纸质版须主管领导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均为Excel格式。
  
  联系人:王存亮 联系电话:83970597
  
  Email:wang20051001@163.com
  
  二○一○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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