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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10中国·青岛国际新能源论坛暨中德企业合作发展峰会承办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2010中国·青岛国际新能源论坛暨中德企业合作发展峰会承办工作方案 为加强新能源国际合作,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技术交流和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加快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为中德两国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提供务实平台,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中国·青岛国际新能源论坛暨中德企业合作发展峰会工作方案》(鲁政办字〔2009〕206号),结合青岛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论坛主题 新能源与可持续发展 二、论坛名称 2010中国·青岛国际新能源论坛暨中德企业合作发展峰会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4月29日至30日。 地点:青岛香格里拉大饭店 四、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拟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保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中国贸促会、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共同主办。 承办单位:青岛市人民政府和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环保厅、外办、贸促会。 五、论坛规模及参加范围 规模为500人,其中外方与会人员200人。参加范围:国际知名人士、外国前政要;国内外知名学者、专家;国家主管部门负责人;国外重要友城领导人;国际著名新能源企业负责人;山东省新能源企业。 六、论坛内容 (一)新能源政策规划、机遇与挑战。 (二)新能源技术发展趋势、市场状况及解决方案。 (三)新能源企业贸易、投资及合作机会、项目对接。 (四)地方政府发展新能源战略。 七、主要日程 论坛由开幕式、专题研讨、合作对接等部分组成。开幕式之后,围绕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新能源科技合作、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议题开展研讨。 4月28日,会议报到,欢迎晚宴。 4月29日,论坛开幕式,主旨发言,专题发言,文艺演出。 4月30日,合作洽谈,参观考察。 八、工作分工 (一)市贸促会。 1、策划并实施论坛和合作洽谈的具体方案; 2、协助省有关部门做好国家部委及省领导的邀请; 3、制作网站,印制论坛介绍手册; 4、起草商业运作计划书并有针对性地选择赞助商; 5、统筹有关接待信息; 6、负责联系游览、参观、企业考察和专场文艺演出; 7、负责德国工商大会等德国经济组织的驻华代表机构、德国部分州立工商会组织的联络及协调; 8、负责与德国巴伐利亚州驻山东办事处的联络及协调。 (二)市会展办。 1、协助制定和实施论坛总体方案及工作计划; 2、负责会议城市氛围营造; 3、协助做好开幕式、论坛、招待会等重大活动组织安排及会场布置; 4、负责协调、安排活动场地,协助做好有关会务工作; 5、负责组织安排礼仪服务人员; 6、负责参观考察事宜的协调组织。 (三)市政府接待办。 1、协助做好国家部委及省领导的接待、会见和领导活动安排; 2、协调市各有关部门做好对口接待工作; 3、安排市政府招待宴会。 (四)市政府外办。 1、配合省外办,协同工作; 2、协助省外办做好省领导宴请的礼宾安排; 3、负责联系、邀请、接待青岛的国外友城领导人、相关重要外宾; 4、负责联络德国驻华使馆; 5、负责市领导出席相关活动交传翻译和文稿翻译。 (五)市政府新闻办。 1、配合省委外宣办做好宣传方案的制定及实施; 2、安排好媒体宣传,记者现场采访报道安排。 (六)市经合办。 负责国内著名新能源企业的联络及邀请。 (七)市政府研究室。 负责市领导在相关活动上的讲话。 (八)市发展改革委。 1、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协同工作; 2、负责邀请国内外新能源企业参会。 (九)市经济信息化委。 1、负责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工作衔接和配合; 2、负责联络邀请青岛市新能源企业参会,了解企业对外合作需求。 (十)市财政局。 会同相关部门争取省经费支持,以及会议期间的经费保障。 (十一)市科技局。 1、负责与省科技厅的工作衔接和配合; 2、负责推荐和邀请我市新能源研究机构和企业负责人参会。 (十二)市城乡建设委。 1、负责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工作衔接和配合; 2、负责推荐和邀请青岛市建设、设计、施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