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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发文字号】 鲁牧防发[2010]8号
【颁布时间】 2010-02-08
【实施时间】 2010-02-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03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进一步加强生猪疫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畜牧兽医局:
  
  当前,正处于重大动物疫病易发、高发季节,气温冷暖反复,加上春节将至,生猪出栏量大、调运频繁,疫情发生的风险不断加大,防控形势不容乐观。为进一步做好全省生猪疫病防控工作,确保生猪疫情稳定和猪肉产品消费安全,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疫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农明字[2010]第1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切实抓好生猪免疫预防。各地要以生猪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为重点,统筹抓好普通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特别是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上,要结合去年秋防免疫情况,继续抓好生猪程序化、规范化免疫,加强免疫效果评估和分析,确保有效保护。同时,各级要对今年春防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行动,争取防控工作的主动权。
  
  二、认真落实疫情监测和报告。要充分发挥各级疫情测报网络的作用,切实抓好生猪养殖密集区、屠宰场、交易市场和种猪场等重点区域的监测和巡视,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数量和频次,密切关注疫情动态。要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和举报疫情核查制度,认真核查每个疫情线索,及时消除疫情隐患。
  
  三、扎实做好检疫监管。春节期间,正是畜禽及其产品的消费旺季,确保畜产品消费安全十分重要。各地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不断加强对饲养、加工、屠宰、流通、市场等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私屠乱宰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畜产品消费安全。
  
  四、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应急值守。严格执行春节期间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应急指挥系统畅通。要继续抓好生猪甲型H1N1流感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疫情的各项准备。
  
  请各地将落实情况于3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我局动物卫生防疫处。
  
  联系人:费聿锋0531-87198082
  
  姚永瑞0531-87198900(传真)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疫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略)
  
  
二○一○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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