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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莆田市政府
【发文字号】 莆政土[2010]24号
【颁布时间】 2010-02-07
【实施时间】 2010-02-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032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学园路公交公司收储地块有偿出让方案的批复

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学园路公交公司收储地块有偿出让方案的请示》(莆国土资[2010]2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公开出让位于学园路北段东侧的公交公司收储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11334.3平方米(具体位置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地块编号:PS拍-2009-24。
  
  二、该地块规划用途设定为商业、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算。
  
  三、该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按莆田市城乡规划局莆规编[2009]65号文件实施。主要规划指标:建筑层数:多层、高层;建筑密度≤20%;容积率≤2.0;绿地率≥30%。
  
  四、该地块出让有关前置条件按市建设局莆建房[2009]120号文件实施。
  
  五、该地块以现状公开拍卖方式有偿出让。土地出让金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场地平整费等。
  
  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具体工作由你局委托有拍卖资质机构实施。
  
  七、该地块拍卖时设定保留价,保留价按照不低于评估备案地价的原则确定,若在拍卖过程中流拍,同意以拍卖保留价(底价)和加价幅度作为挂牌起始价和加价幅度转入挂牌出让。
  
  
二〇一〇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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