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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陕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陕政办发[2010]10号
【颁布时间】 2010-02-05
【实施时间】 2010-02-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035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全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接上页]

  针对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今后全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重点抓好以下方面: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民利益是党的基本政策,是事关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的大事。目前农村社会管理体制还不完善,农民负担问题仍会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存在,而且情况越来越复杂,监管难度越来越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措施,切实将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要落实工作责任。继续把减轻农民负担政策是否落实、农民负担是否减轻、农村社会是否稳定,作为考核干部特别是县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对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引发群体性事件、恶性案件或造成重大影响的,要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主要负责同志的责任。对违反规定增加农民负担、擅自出台加重农民负担收费项目的部门,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要建立长效机制。尽快建立农民负担固定监测点,试行村级农民负担信息员制度,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测网络体系,及时、准确地掌握农民负担信息和动态。坚持和完善涉农收费“审核制”、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
  
  四要加强监督检查。采取定期检查和抽查相结合、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检查。重点对执行《陕西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情况和落实农村中小学“两免一补”政策、农村集体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以及涉农收费“公示制”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督促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工作。
  
  
二○一○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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