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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广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重大意义、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大力宣传取得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大力宣传涌现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积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建设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 (三)切实搞好规划。各部门要根据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规划要求,抓紧制定和完善本地、本部门的治理工作规划,明确治理重点,规划治理线路,明确治理内容,编制(修订)并严格执行市容、环卫、污水和垃圾处理、市场环境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等专业规划。要围绕三年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的目标,把城乡住房和城乡环境、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到具体项目上,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队伍建设。坚持“专群结合、广泛动员、形成合力”的原则,着力建设好职能化的管理队伍、专业化的技术队伍、市场化的日常保洁维护队伍。配齐配好懂管理、会管理的管理人员,努力提高管理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实行依法管理和职能化管理。引入市场化运作模式,逐步分离管理监督与日常保洁维护职能,建立竞争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环境综合治理水平。 (五)加强督促检查。加大对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严格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对工作落实、完成任务好的,进行表彰和奖励;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按照相关法规和《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追究责任。把群众监督、媒体监督与行政监督结合起来,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动态督导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效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推进我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续全面开展。 二○一○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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