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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人民政府: 《平和县人民政府关于二○一○年度第三批次工业用地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平政文〔2010〕7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平和县人民政府关于二○一○年度第三批次工业用地挂牌出让的方案。拟挂牌出让二宗地出让面积9.5774公顷,土地使用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工艺品、陶瓷生产)。该二宗地已经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07〕448号、闽政地〔2009〕119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及漳州市人民政府以漳政地〔2009〕213号文批准收回作为平和县政府储备用地。 你县公开挂牌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国土资发〔2006〕307号)、《福建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办法》及《福建省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与用地规划控制指标》等规定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二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