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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事实和依据:经审核,你公司《关于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州中心支公司开业验收的请示》(浙商保险浙分[2010]1号)符合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业核准的规定。为此,依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及《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的规定,决定如下: 1.同意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州中心支公司开业; 2.该中心支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和经营区域由你公司根据总公司许可转授权决定; 3.核准该中心支公司地址为湖州市凤凰路586号; 4.王正符合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 5.你公司应及时到我局领取该中心支公司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后,该中心支公司方可营业。 201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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