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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徐州市建设局
【发文字号】 徐建发[2010]20号
【颁布时间】 2010-02-05
【实施时间】 2010-02-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046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2010年徐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2、充分发挥造价媒介作用。一是每月认真编辑发行《徐州工程造价信息》期刊,通过期刊媒介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计价政策和造价信息,保障工程计价活动顺利;二是通过“徐州工程造价信息网”即时发布各类有关工程建设和造价信息,为社会提供丰富的信息资讯。
  
  3、做好工程造价各类指标测报工作。根据各造价咨询单位实际情况,向各咨询单位分别下达测报任务,要求各造价咨询单位定期上报各类工程造价经济指标、典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补充定额测算以及工程造价类相关研究成果等,由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综合分析后向社会发布,让社会共享工程造价咨询成果。
  
  三、进一步加强造价咨询市场监管
  
  1、加强对造价咨询市场的动态监管。一是根据建设部149号令、150号令,实施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动态管理,推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管预警制度,及时主动掌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人员变动情况,对因为人员流动可能导致企业资质不能满足规定条件的,提前予以预警,告知有关单位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报请省主管机关予以撤回资质;二是利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系统及时分析和统计咨询项目登记情况,对拒不登记的企业及时予以通报,并在信用评价时予以扣分;三是完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档案,及时将企业的优良行为、不良行为、整改情况和日常检查通报情况录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系统的企业信用档案中,根据企业信用档案情况实行差别化监督管理和及时对咨询企业的信用等级进行跟踪管理。
  
  2、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专项检查。一是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抽查评比工作,组织市区各咨询单位技术负责人对抽取的各单位咨询成果进行评比打分,找出问题差距,互相学习促进,对成果质量不好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二是对国有投资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成果质量进行一对一专项检查,每个咨询企业只抽查一个已审核项目,组织专人进行复核,同时将专项检查结果进行深入解剖,认真查找问题,并进行通报,通过专项检查规范我市国有投资工程计价行为;三是对招标控制价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深入了解我市实行招标控制价后的执行情况,对不按规定编制招标控制价的咨询单位予以通报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四是组织我市造价咨询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开展编制招标控制价竞赛,并选出代表队参加全省竞赛,通过规范招标控制价编制行为,提高工程量清单计价水平。
  
  3、开展工程造价从业人员教育管理。一是以网络教育为主、集中授课为辅的方式开展造价师继续教育工作;二是严格按照《江苏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组织好三年一次的江苏省造价员资格验证工作,对不满足继续教育要求的造价员不予验证。。
  
  4、做好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补评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一季度将对我市2009年不在信用评价范围和在信用评价范围未申请评价的咨询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补评。
  
  5、积极筹备行业协会并充分发挥其作用。积极组建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并成立工程造价管理专业委员会,充分发挥其作用和影响力,加强造价咨询行业自律。一是会同协会认真贯彻执行省协会拟将出台的“工程造价咨询招标规划”和“咨询招标文件范本”,引导和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二是会同协会开展咨询企业文化研究,梳理造价咨询行业的企业文化特征,并通过交流、表彰等方式进行宣传,促进企业文化在咨询企业中的传播和发展;三是开展优秀咨询企业评选,根据《江苏省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评选办法(试行)》要求,严格按照各项程序认真组织好相关工作;四是编纂《徐州市工程造价管理文件汇编(十六)》,系统整理归集2007年来有关计价政策文件等,方便工程造价从业人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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