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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0、提高调查研究质量。围绕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一线,收集第一手资料,科学分析加工,形成数据准确、情况翔实、预测科学、建议可行的调研报告。采取重点调查、典型调查等形式,结合问卷调查、专家分析,运用统计分析方法,得出客观、科学的调查结论。 四、更新理念,发挥监测信息的公共服务效能 11、推进民生价格信息公布。整合系统资源,利用新闻媒介,有针对性地公布群众关心的市场价格比较混乱、热点季节性消费商品价格对比信息。适时召开民生价格信息公布推进会,总结交流做法经验,稳步推进全省民生价格信息公布工作,打破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状态,促进社会价格平均化,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12、拓展监测信息发布渠道。在价格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手机以及各地政府门户网站、价格部门网站等各种传播媒介,发布及时、准确、权威的价格监测信息,引导市场理性生产和消费。健全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向省内主要新闻媒体通报重要商品价格运行态势。 五、多管齐下,夯实价格监测基础 13、抓好监测队伍能力建设。制定培训计划,采取案例教学、交流讨论、考察学习等多种形式,分层次、有针对性地继续开展干部能力建设活动,重点提高监测人员的应急工作能力、分析研究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打造一支勤于思考、善于分析、勇于探索、敢于创新、甘于寂寞、乐于奉献的价格监测队伍。 14、继续推进监测机构建设。在价格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与编制、人事等部门沟通联系,加快推进监测机构向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或行政性质转变。继续开展监测机构规范化建设,创建文明单位,提高行政效能。加强对市县工作的指导,定期召开省辖市监测工作座谈会,引导、鼓励各地开拓创新,促进全省监测水平均衡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