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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颁布时间】 2010-05-20
【实施时间】 2010-05-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052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举办供销社系统协会建设与服务创新培训班的通知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举办供销社系统协会建设与服务创新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社,有关地、市供销社及社属协会:
  
  《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40号文件)和总社“五代会”工作报告强调,要通过发展行业协会延伸供销社服务平台,努力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为开阔全系统为农服务的发展思路,提升协会的创新服务能力和行业影响力,总社培训中心决定举办供销社系统协会建设与服务创新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国发40号文件和总社“五代会”对供销社行业协会建设的总体要求 ;
  
  2、协会组织体系建设与专业合作社发展;
  
  3、协会区域性营销活动(展会)与市场对接的模式和技巧;
  
  4、各类专业协会如何利用网络资源优势开展业务创新;
  
  5、政府关系协调与政府项目申报的策略与方法;
  
  6、协会会员发展与会员管理的策略与方法;
  
  7、会员培训体系与培训方案的设计和实施。
  
  二、培训对象
  
  1、各级供销社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2、各行业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及部门负责人;
  
  3、各协会会员单位(专业合作社、企业等)负责人。
  
  三、时间、地点
  
  2010年7月2-6日(2日报到)乌鲁木齐市
  
  四、费用
  
  会务费9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报名满8人,可设领队一人,免培训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结业证书
  
  培训班结束后,将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培训中心颁发结业证书,请参加人员携带一张2寸免冠照片以办理结业证书。
  
  六、报名及联系办法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地市级供销社按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并于6月21日前将报名回执传真至总社培训中心,收到回执后我们将发出正式的确认函,告知详细的日程安排和地点。
  
  电话:010-8448529784485298
  
  传真:010-84485237
  
  E-mail:china.coop@163.com
  
  联系人:李征朱伟
  
  附件:报名回执(略)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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