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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颁布时间】 2010-05-20
【实施时间】 2010-05-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052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举办新时期社有资产监管与风险控制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社,有关地、市供销社:
  
  随着供销社改革发展进程的加快和经济实力的不断提高,资产保全和决策风险控制问题显得十分严峻。如何通过制度建设和管理科学化,加大对社有资产的监管力度,防范资产流失,规避决策和经营风险,成为各级供销社及社属企业的工作重点。为此,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培训中心决定举办“新时期社有资产监管与风险控制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国发40号文件关于社有资产管理的精神和相关政策;
  
  2、社属企业改制中的资产处置和监督管理;
  
  3、董事会、监事会构建原则与工作机制建立;
  
  4、供销社投融资决策管理体系建设和风险控制;
  
  5、内部审计政策要点及工作流程;
  
  6、供销社及企业干部任用考核体系与社有资产保全的对接;
  
  7、国家涉农项目资金的审计原则与财务管理。
  
  二、培训对象
  
  各级供销社主任、监事会主任及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供销社企业负责人及财务主管。
  
  三、师资
  
  邀请总社有关部局负责人、企业管理、财务专家专题授课。
  
  四、时间、地点
  
  2010年7月16-20日(16日报到)大连
  
  五、费用
  
  会务费9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报名满8人,可设领队一人,免培训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结业证书
  
  培训班结束后,将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培训中心颁发结业证书,请参加人员携带一张2寸免冠照片以办理结业证书。
  
  七、报名及联系办法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地市级供销社按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并于7月5日前将报名回执传真至总社培训中心,收到回执后我们将发出正式的确认函,告知详细的日程安排和地点。
  
  电 话:010-84485298 84485297
  
  传 真:010-84485237
  
  E-mail:china.coop@163.com
  
  联系人:朱伟 李征
  
  附 件:报名回执(略)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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