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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粤保监中介[2010]50号
【颁布时间】 2010-02-04
【实施时间】 2010-02-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064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佛山富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禅城营业部设立的批复

佛山富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关于设立佛山富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禅城营业部的申请材料我局已收到。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设立佛山富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禅城营业部。
  
  二、佛山富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经营场所地址:江门市北郊新城五福五街11座三楼;佛山富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禅城营业部经营场所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龙津永红村对开公路铺位。
  
  三、佛山富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禅城营业部可以经营以下业务: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代理相关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四)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四、核准佛山富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的经营区域为江门市;核准佛山富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禅城营业部的经营区域为佛山市禅城区。
  
  五、核准白文锋佛山富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同意禤洁凤兼任佛山富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禅城营业部负责人。
  
  你公司应于收到本批复10个工作日内持此批复及《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90日内无正当理由未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的,许可证自动失效。
  
  此复
  
  
二○一○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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