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莆田市政府
【发文字号】 莆政办[2010]13号
【颁布时间】 2010-02-04
【实施时间】 2010-02-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067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四届福建省菊花展览(莆田展区)暨第六届莆田市菊花、盆景、雅石展览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二)精品展示区。本展区布置各类品种菊、精品菊、艺术菊,向游人展示菊文化及多彩缤纷的菊花品种。计划展示菊花品种100多个,展示精品菊花1000盆(品种、数量由各参展单位共同提供) 。
  
  (三)风采展示区。由各参展单位依据各自地方、行业特点和特色在划定的区域内自由发挥,结合本单位培育的精品菊及艺菊等制作具有地方特色的景点;同时,本市知名企业根据自身优势,打造代表自身实力的精品。
  
  (四)插花艺术展示区。布置各类造型奇特、绚丽多彩的插花作品,展现菊花的别样风韵,同时也充分展示我市在插花艺术上高超技艺和先进水平。本展区由各参展单位选送,计划展示各类插花作品100件以上。
  
  (五)盆景雅石展示区。本展区布置各类造型奇特、蕴意深远的盆景作品,充分展示我市盆景艺术上高超技艺和先进水平。本展区由各参展单位选送,计划展示各类盆景、雅石作品200件以上。
  
  十、实施部署
  
  (一)2010年2月中旬,召开联络员会议,部署任务,做好展览各项准备工作。
  
  (二)2010年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进入现场实施阶段。
  
  详见附件2:《第四届福建省菊花展览莆田展区暨第六届莆田市菊花、盆景、雅石展览工作进度安排表
  
  十一、评比奖励
  
  (一)评比项目设置
  
  本次菊花展览除参加第四届福建省菊花展览组委会组织的评比外,我市也设置五个奖项:单项奖(1.品种菊;2.案头菊;3. 盆景菊;4. 大立菊;5. 悬崖菊;6. 塔菊;7. 造型菊;8. 扎菊;9. 插花艺术)、栽培技术奖、展区布置奖、创新奖和组织奖。盆景、雅石展览设置两个奖项:单项奖 [1.树木盆景;2.山水盆景;3.树石(水旱)盆景;4.微型组合盆景;5.观果类盆景;6.雅石]和组织奖。
  
  集体设置综合奖,即根据参展项目、奖级,设定不同的分值,按照各参展单位的获奖名次及数量,计算团体总分,评定综合奖。
  
  (二)奖级设置及评比申报办法
  
  各评比项目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部分项目设置特等奖,具体奖级及数量将根据展出实际由组委会确定。
  
  各参展单位参加评比的项目,须在布展结束前填写申报表,作为评比依据(未填写申报表的视为放弃参加评比)。申报表由组委会在布展时间内提供。
  
  (三)评比组织、评比标准和时间
  
  由菊展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比,具体评比标准和时间另行通知。
  
  (四)奖励
  
  以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对获奖的单位或成绩突出的个人发给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十二、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作为参展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各参展单位要制订周密的参展计划,深入挖掘本辖区、本单位的特点、特色,确保菊展在规模上、品种上、技艺上上水平、上台阶。
  
  (二)及早安排、精心策划。各参展单位要提前做好菊花生产组织和有关植物材料的准备,同时作好菊展前期布置设想和效果构思工作,确保菊展主题突出、气氛浓郁。市创园办、市园林管理处要做好技术指导和组织验收、评比工作。
  
  (三)广泛发动、努力提升。宣传媒体要全面介绍菊展各阶段情况;各县区要对本次展览予以大力宣传,广泛发动本辖区内知名企业积极参与本次活动;同时,请各参展单位要努力丰富菊花品种,积极参加各项目的评比,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以高品质的作品参展。并于2010年2月10日前将负责人名单、联系方式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报组委会办公室。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