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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温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温政发[2010]10号
【颁布时间】 2010-02-03
【实施时间】 2010-02-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06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温州市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目标责任制考核优胜单位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9年是进入新世纪以来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各地、各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企联动、攻坚克难,着力保增长、促转型,积极推进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根据2009年温州市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2009年度温州市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目标责任制进行了考核,评定苍南县政府、瑞安市政府为一等奖,平阳县政府、乐清市政府、洞头县政府为二等奖,泰顺县政府、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鹿城区政府、永嘉县政府为三等奖,并对以上考核优胜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
  
  希望各地、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积极应对困难,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和工业产业转型升级,为推进温州科学发展、建设宜商宜居的现代化大都市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一○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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