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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许昌市政府
【发文字号】 许政办[2010]26号
【颁布时间】 2010-02-02
【实施时间】 2010-02-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08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广播电影电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五)人事教育科
  
  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体制机制改革;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广播电影电视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工作;协同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对广播电视机构记者证进行管理。
  
  四、人员编制
  
  许昌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7名(含监察室主任1名、总工程师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核定驾驶员编制2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五、其他事项
  
  (一)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的职责分工。市广播电影电视局负责对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进行管理。市文化新闻出版局负责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等。
  
  (二)指导电影发行、放映工作的职责调整后,其相关所属单位统一由市广播电影电视局管理。
  
  (三)新闻单位记者证管理的职责分工。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协同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对广播电视机构记者证进行管理。市文化新闻出版局负责全市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审报、发放和管理。
  
  (四)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许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许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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