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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辽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辽市政办发[2010]4号
【颁布时间】 2010-02-02
【实施时间】 2010-02-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08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四)宣传教育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协调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新闻发布和新闻宣传;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五)科学技术服务科
  
  拟订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加强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组织市级计划生育医学技术鉴定;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计划内其他情形《批准终止中期妊娠证明》的审批;承担依法公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信息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编制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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