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许昌市政府
【发文字号】 许政办[2010]40号
【颁布时间】 2010-02-02
【实施时间】 2010-02-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09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2010年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七、进一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着力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优势区域。2010年,实施规模以上企业消除“零”专利计划,提高专利申报和授权中发明专利的比重,加强专利知识宣传和培训工作,强化企业知识产权意识,继续加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优势区域的培育。同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开展专利保护专项行动,加大专利保护执法力度,切实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八、加强对《规划》的宣传、考核和督导工作,着力把《规划》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通过在新闻媒体开办专栏和专题节目,加大对《规划》的宣传力度,使《规划》被广大机关、科研单位、企业以及全社会所认知,真正成为全市自主创新的重要指导性文件。认真对《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形成工作合力。将《规划》的实施情况纳入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强化领导责任,完善各项配套措施,为《规划》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