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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惩诫: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共建园区,经核实后,取消其享受表彰奖励及有关优惠政策资格,收回当年度省财政奖补资金,并对园区属地相关部门及主要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 五、附则 (一)经省批准的企业自建园区同样实施本考核评价试行办法。 (二)本试行办法由省苏北办负责解释。 (三)本试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江苏省共建园区考核表 2.江苏省共建园区评价表 附件1: 江苏省共建园区考核表 经省批准认定的共建园区名称: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自评 核查 完 成 情 况 是 否 合 格 完 成 情 况 是 否 合 格 认定当年的园区 “四到位”要求 注册资金、机构人员、办公场所、招商项目必须“四到位”,开发投资公司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 对苏北地区以外合作方要求 苏北地区以外合作方注册资金占比不低于60%;合作方专职人员到位不少于5人。 环保要求 制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集中供热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认定满1年的园区 建成区面积要求 建成区面积要达到首期开发面积的20%以上。 基础设施建设进度要求 基础设施建设(至少“三通一平”)进度达50%以上。 环保要求 污水处理厂投入使用,加快集中供热设施建设,新入区企业使用清洁能源。 认定满1年以上的园区 业务总收入 指标的当年增速要达到全省开发区的平均增幅以上。 一般预算收入 指标的当年增速要达到全省开发区的平均增幅以上。 环保要求 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投入使用,集中供热设施及配套管网投入使用,暂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企业必须全部使用清洁能源。 县(市、区) 发展改革部门意见 县(市、区) 商务部门意见 县(市、区) 财政部门意见 省辖市 发展改革部门意见 省辖市 商务部门意见 省辖市 财政部门意见 附件2: 江苏省共建园区评价表 经考核合格的共建园区名称: 序 号 评价内容 权重 占比 自评 核 查 完成情况 完成情况 该项指标在参评园区中排序位次 得分 1 共建园区基础设施投资完成额 0.15 2 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 0.10 3 实际外商直接投资额 0.10 4 竣工工业企业土地投资强度(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土地开发面积) 0.15 5 业务总收入 0.10 6 一般预算收入 0.10 7 从业人数 0.10 8 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0.10 9 集中供热率或清洁能源利用率 0.10 10 附 加 分 固定资产投资额超2亿元工业项目当年新增到账资金(亿元) 新引进注册高新技术企业个数 新引进注册国家火炬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个数 园区开发公司新增贷款(亿元) 总得分 县(市、区) 发展改革部门意见 县(市、区) 商务部门意见 县(市、区) 财政部门意见 省辖市 发展改革部门意见 省辖市 商务部门意见 省辖市 财政部门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