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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交通运输部
【发文字号】 交水发[2010]245号
【颁布时间】 2010-05-24
【实施时间】 2010-05-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097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水运工程工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接上页]

  5. 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
  
  (1)工艺流程和操作要点是工法的重要内容。应该按照工艺发生的顺序或者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来编制工艺流程,并在操作要点中分别加以描述,对于使用文字不容易表达清楚的内容要附必要的图表。
  
  (2)工艺流程要重点讲清基本工艺过程,并讲清工序间的衔接和相互之间的关系以及关键所在。工艺流程最好采用流程图来描述。对于构件、材料或机具使用上的差异而引起的流程变化应当予以说明。
  
  6. 材料与设备。说明工法所使用的主要材料名称、规格、主要技术指标以及主要施工机具、仪器、仪表等的名称、型号、性能、能耗及数量。对新型材料还应提供相应的检验检测方法。
  
  7. 质量控制。说明工法必须遵照执行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名称和检验方法,并指出工法在现行标准、规范中未规定的质量要求以及达到工程质量目标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
  
  8. 安全措施。说明工法实施过程中,根据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安全的法规所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安全预警事项。
  
  9. 环保措施。指出工法实施过程中,遵照执行的国家和行业(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规中所要求的环保指标以及必要的环保监测、环保措施和在文明施工中应注意的事项。
  
  10. 节能降耗。指出工法实施过程中,遵照执行的国家和行业(地方)有关节能法规中所要求的节能指标,所采取的节能措施。
  
  11. 效益分析。从工程实际效果(消耗的物料、工时、造价等)以及文明施工中,综合分析应用本工法所产生的经济、环保、节能和社会效益(可与国内外类似施工方法的主要技术指标进行分析对比)。
  
  12. 应用实例。说明应用工法的工程项目名称、地点、结构形式、开竣工日期、实物工作量、应用效果及存在的问题等,并能证明该工法的先进性和实用性。一项成熟的工法,应至少有2个工程实例。
  
  工法中属保密的专利技术或诀窍技术,编写时可说明其代号和作简要描述。
  
  编写的水运工程工法要层次分明,数据要可靠,用词用句应准确、规范,附图要清晰。其深度应满足指导项目施工与管理的需要。
  
  四、文本要求
  
  1.水运工程工法文本格式采用国家工程建设标准的格式进行编排。
  
  (1)工法的叙述层次按照章、节、条、款、项五个层次依次排列。“章”是工法的主要单元,“章”的编号后是“章”的题目,“章”的题目是工法所含12部分的题目。“条”是工法的基本单元。编号示例说明如下:
  
  章节条款项(略)
  
  (2)工法中的表格、插图应有名称,图、表的使用要与文字描述相互呼应,图、表的编号以条文的编号为基础。如一个条文中有多个图或表时,可以在条号后加图、表的顺序号,例如图1.1.1-1,图1.1.1-2…。插图要符合制图标准。
  
  (3)工法中的公式编号与图、表的编号方法一致,以条为基础,公式要居中。
  
  2.工法内容中的计量单位要采用国家标准计量单位,统一用符号表示。
  
  3.文稿统一使用A4纸打印,稿面整洁,图字清晰。
  
  五、水运工程工法申报材料
  
  1.申报水运工程工法应提交以下资料:
  
  (1)水运工程工法申报表;
  
  (2)水运工程工法具体内容材料;
  
  (3)企业级工法批准文件(或证明);
  
  (4)关键技术鉴定证明材料复印件;
  
  (5)工程应用证明,应由使用该工法的建设单位提供;
  
  (6)经济效益证明,应由申报单位财务部门提供;
  
  (7)关键技术专利证明及科技成果奖励证明复印件;
  
  (8)科技查新报告复印件,当关键技术属于填补空白时提供;
  
  (9)反映应用工法施工的工程录像片(重点是反映工法工艺操作程序)。
  
  2.水运工程工法申报材料必须齐全且打印装订成册。
  
  六、水运工程工法申报时间
  
  水运工程工法每年评审一次。
  
  申报时间:年初发布申报水运工程工法的通知,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31日。
  
  附件:
  
  水运工程工法申报表
  
  (年度)
  
  工法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单位(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申 报 资 料 目 录
  
  一、水运工程工法申报表
  
  二、水运工程工法具体内容材料
  
  三、企业级工法批准文件(或证明)
  
  四、关键技术鉴定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工程应用证明(由使用该工法的建设单位提供)
  
  六、经济效益证明(由申报单位财务部门提供)
  
  七、关键技术获专利证书和科技成果的奖励证明复印件
  
  八、科技查新报告复印件(当关键技术属于填补空白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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