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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0-05-25
【实施时间】 2010-05-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09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卫生部办公厅、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爱眼日”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残联:
  
  2010年6月6日是第十五个全国“爱眼日”。为全面提高我国居民眼健康水平,今年“爱眼日”活动将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以加强贫困弱势人群的眼病防治和视力保健为重点,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爱眼日”活动的主题确定为“关注贫困人口眼健康,百万工程送光明”。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部署。一年一次的“爱眼日”活动为普及眼保健知识,保护群众视力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及《全国防盲治盲规划(2006~2010年)》有关要求,充分组织动员,精心部署安排今年的“爱眼日”活动。要围绕活动主题,认真研究制定本地活动方案,大力宣传国家防盲政策和措施,重点宣传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的成果。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建立工作机制,确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将宣传活动引向深入,确保各项宣传措施取得实效。
  
  三、面向基层贫弱人群,普及爱眼知识。“爱眼日”活动期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残联要组织医疗机构和眼科医务人员深入到城市社区、农村和乡镇,开展义诊和健康咨询活动,着重为贫弱人群、老年人和残疾人提供眼病诊疗和视力保健服务。要充分利用家庭、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场所,进行爱护视力专题讲座和健康教育,帮助城乡居民掌握眼保健知识,培养科学的用眼习惯,降低眼病发病率和致盲率,提高眼健康水平。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爱护眼睛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扩大医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社会影响,宣传“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在2009年取得的成效,卫生部和中国残联近日在北京举办了“健康中国 光明行动”大型公益晚会,首都各界千余人观看了演出,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反响。各地也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介,多形式、多角度宣传眼健康科普知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积极引导群众转变健康观念,关注视力健康,不断提高健康素质。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残联要及时对活动进行总结,请将有关问题和情况分别报卫生部医政司和中国残联康复部。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 黄圣松 李文婧
  
  010-68792824 68792194
  
  中国残联康复部 李琴 010-66580223
  
  
卫生部办公厅
  
  中国残联办公厅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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