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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颁布时间】 2010-06-01
【实施时间】 2010-06-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107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龙游县21省道至46省道连接线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龙游县交通局:
  
  你局《关于上报龙游县21省道至46省道连接线工程施工图设计的请示》(龙交〔2010〕34号)悉。根据省发改委《关于龙游县21省道至46省道连接线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设计〔2010〕4号)确定的工程建设规模、技术标准、总投资、工期,以及施工图审查专家组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项目采用原交通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24.5米,路幅布置为:行车道宽4×3.75米+中央分隔带宽2.0米+左侧路缘带宽2×0.5米+硬路肩宽2×2.5米+土路肩宽2×0.75米;桥涵净空应满足公路建筑界限要求,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
  
  二、同意路面面层采用5厘米厚AC-13C型沥青砼+7厘米厚AC-20C型沥青砼,基层为25厘米厚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为20厘米厚水泥稳定碎石。
  
  三、同意驿前大桥(初步设计桥名为郑家大桥)上部结构采用12×25米预应力砼小箱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台和桩基础。其余桥梁上部结构采用25米预应力砼小箱梁,下部结构采用桩柱式墩和U型桥台、扩大基础或桩柱式墩台或肋式台、桩基础。
  
  四、该项目的施工图预算严格控制在概算以内。
  
  五、设计单位已参照施工图审查专家组意见及施工图设计初审报告修改完善施工图设计。同意修改后的施工图交付使用。
  
  六、请建设单位做好该项目下阶段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施工、监理单位,组织工程施工,督促设计单位做好施工期的服务工作,确保工程按期保质建成通车。
  
  七、各参建单位应严格按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作重大修改或变动。
  
  
二○一○年六月一日

  
  (联系人:罗桂新,电话:0571-87804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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