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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七、充分发挥健康教育在孕产妇保健和母婴安全方面的积极引领作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妇幼保健专业机构、医疗保健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发挥各自能力,利用各种途径和手段,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通过母婴安全宣传折页、婚前保健咨询、孕妇学校、健康讲堂、专题讲座和技术培训等各种形式,加强孕产妇和医务人员对妊娠风险、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网络和孕产期系统保健流程的认识,提高孕产妇的自我保健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孕产妇保健和母婴安全,体现文明进步与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 附件:1.孕情报告卡(略) 2.妊娠风险预警评估分类表(略) 3.妊娠风险评估预警管理流程图(略) 4.不宜继续妊娠孕妇报告卡(略) 5.不宜继续妊娠孕妇个案随访记录(略) 上海市卫生局
二○一○年六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