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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颁布时间】 2010-06-03
【实施时间】 2010-06-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112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0年度招考公务员组织面试的通知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0年度招考公务员组织面试的通知
  
  一、面试时间:6月12日-6月13日。上午面试签到时间:上午7:00-7:15,下午面试签到时间:中午12:00-12:15。每个考生的具体面试签到时间见下面链接。请考生注意: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规定,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签到,否则以自动放弃处理。
  
  二、面试的地点:上海市税务干部学校。地址:上海市共康路51号,(近共和新路)。公共交通:地铁1号线北延伸段共康路站、95、114、701、705、741、745、749、812、849、850、916路等均到达。
  
  三、请携带下列指定证件、材料,如未按规定携带,将不能参加面试。
  
  1.应届毕业生携带:
  
  (1)身份证;(2)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时所填的信息表,可从网上下载打印);(3)学生证;(4)经高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5)学习成绩表。
  
  2.社会人员携带:
  
  (1)身份证;(2)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时所填的信息表,可从网上下载打印);(3)工作证;(4)学历证书;(5)学位证书;(6)本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7)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有关证明(以社保缴费证明或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为准)。
  
  3.如在国(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还须提供我国教育部的认证或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在国外就读证明。
  
  4.如属军事院校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学历,须提供《高考入学通知书》(入学时为现役军人除外)。
  
  5.如属民办高校学历,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可上教育部网认证)。
  
  上述材料均为原件,审核后有关证书退回本人。
  
  四、请考生特别注意:
  
  1、由于参加我局面试的考生较多,因此请考生仔细阅读本通知后,务必点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未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我局将不安排面试。
  
  2、面试后考生是否进入体检范围,以我局发出的短信通知为准,为提高工作效率,请不要来电查询。
  
  3、面试工作联系人:郑老师、沈老师、印老师
  
  4、联系电话:
  
  (1)6月12日前联系电话:
  
  021-54679568*69111、69115、69116
  
  (2)6月12日-6月13日联系电话(08:30-16:00时有效):18964100998
  
  特此通知。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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