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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安监总党[2010]33号
【颁布时间】 2010-06-01
【实施时间】 2010-06-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112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中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关于印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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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切实落实整改方案,兑现向群众作出的承诺。总结运用学习实践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围绕贯彻落实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这一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注重典型培养宣传。以建“五个好”基层党组织、做“五带头”共产党员为目标,结合实际情况,精心设计活动载体,不断深化活动内容、丰富活动形式,全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及时发现、认真培养和大力宣传广大党员中的先进典型,利用报刊、简报、互联网、板报等形式,运用先进事迹报告会、专题演讲活动等有效方法,加大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等先进集体和个人事迹的宣传力度。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适时举办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报告会,弘扬新风正气,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六)成果展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通过举办创先争优活动图片展、理论成果研讨会、编写丛书等多种形式,及时总结直属机关及全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展示活动成果。各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及时展示通过活动促进科学发展的成果,形成良好氛围。
  
  (七)点评评议。上级党组织负责人要适时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要采取适当方式适时组织党员、群众,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评议。
  
  (八)完善机制。认真总结经验,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运用、贯穿到今后的工作中,巩固活动成果。
  
  (九)评选表彰。上级党组织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在考核的基础上,各级党组织可结合上级要求和自身实际,适时评选表彰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对象要注重工作实绩和党员群众公认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于2012年上半年对总局直属机关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全面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创先争优活动,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骆琳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直属机关党委书记王德学同志和党组成员、中纪委驻总局纪检组长周福启同志、煤矿安监局副局长黄毅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厅、政法司、人事司、直属机关党委、驻总局监察局和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的领导下,负责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由王德学同志兼任。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创先争优活动的各项工作。按照中央要求,各单位要构建党委(总支、支部)统一领导,组织、人事和有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落实责任,精心组织,扎实工作,注重实践,务求实效。各级党组织具体负责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采取措施,加强检查。要采取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互查互学等方式,了解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领导小组将按照中央要求,加强对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检查,对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提出批评,要求限期整改。各单位要确定一名创先争优活动联络员,负责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及时反映本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利用《政工之窗》信息,交流各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指导工作,并在党建信息管理网上开设“创先争优活动”宣传专栏,大力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活动载体,宣传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事迹、开展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效果,努力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各级党组织要及时将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计划安排和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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