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字号】 建标标备[2010]77号
【颁布时间】 2010-05-25
【实施时间】 2010-05-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113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同意浙江省《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地方标准备案的函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你厅《关于申报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备案的函》(函设字[2010]15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为:J11630-2010。其中,建议将第3.2.3、6.1.3、6.10.1条修改后作为强制性条文,第5.1.21、5.1.22、5.6.9、7.1.3不作为强制性条文。
  
  该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附件:浙江省地方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强制性条文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浙江省地方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强制性条文
  
  3.2.3 预应力筋的品种、直径和强度等级应按设计要求采用。当需要代换时,必须进行专门计算,并应经设计单位审核确认。
  
  5.1.21条 建议本条不作为强条。
  
  5.1.22条 建议本条不作为强条。
  
  5.6.9条 建议本条不作为强条。
  
  6.1.3 施工图深化设计文件,应由设计单位签字确认。
  
  6.10.1 预应力施工必须由相应资质等级的预应力专业施工单位承担,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或上岗证。
  
  7.1.3条 建议本条不作为强条。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