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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淄博市经济合作局
【颁布时间】 2010-05-27
【实施时间】 2010-03-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122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淄博市经济合作局关于外地驻淄办事机构登记证检验的通知

各外地驻淄办事机构:
  
  根据《淄博市外地驻淄办事机构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2009年度《外地驻淄办事机构登记证》检验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验范围:2009年10月31日以前在淄博市经济协作办公室登记备案并领取的《外地驻淄办事机构登记证》的外地驻淄办事机构。
  
  二、审验时间:2010年3月1日至2010年7月27日。
  
  三、审验需提报的材料:《外地驻淄办事机构登记证》副本,年检登记表2份,2009年度办事机构工作总结1份。
  
  四、审验地点:淄博市鲁泰大道30号市经济合作局二楼经济合作二科。
  
  五、逾期未参加审验的外地驻淄办事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外地驻淄办事机构登记证》自行失效。
  
  咨询电话:27773092777071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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