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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沪教委督[2010]17号
【颁布时间】 2010-05-29
【实施时间】 2010-05-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12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专项督导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六、时间安排
  
  1.5月―9月,各区县按照本通知精神及区县实际情况,实施专项督导自查,并于9月初上报《统计表》。
  
  2.9月上旬,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项督导抽查小组对全市各区县开展专项督导抽查、随访和暗访,并完成问卷调查工作。
  
  3.10月中旬,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整理撰写专项督导情况汇报,并将督导报告及公办学校择校情况向各区县政府反馈。
  
  附件: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情况统计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一○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情况统计表
  
  区县:
  
  
  
  
  
  
  
  一年级
  
  六年级
  
  
  
  计划数
  
  实招数
  
  计划数
  
  实招数
  
  
  
  1.体育、艺术特长生占本年级学生总数之比(%)
  
  
  
  
  
  
  
  
  
  
  
  2.平均班额(人)
  
  
  
  
  
  
  
  
  
  
  
  其中: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的平均班额(人)
  
  
  
  
  
  
  
  
  
  
  
  3. 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占本年级学生总数之比(%)
  
  
  
  
  
  
  
  
  
  
  
  其中:进入公办学校就读的占(%)
  
  
  
  
  
  
  
  
  
  
  
  进入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就读的占(%)
  
  
  
  
  
  
  
  
  
  注:填报时无相关数据处请用“/”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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