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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成人高等教育培养单位: 为做好我省2010届秋季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我省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成人高等教育培养单位在上报毕业生电子注册数据前,要对本单位的数据与对应年度“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中在校生数据进行核对校验,对于在校验中出现的学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专业名称、学制等关键字段与“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中不一致需要更改的,各培养单位应提供学生的相应证明材料及函件并在平台中及时进行更改(如身份证号不一致需提供学生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变更证明和招生报名时有关登记表;学制不一致需由培养单位提供招生计划及录检表),并携带相关资料上报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工作处进行审核。 二、对于专升本的学生,各培养单位要严格审核其专科毕业证书,并在上报毕业生电子注册数据中有关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专科毕业时的信息一致(身份证号自动升位的除外)。若因姓名、身份证号不一致导致专升本注册数据不能上网由学校负责,省教育厅将不再向教育部进行数据修改重报。 三、各培养单位要对电子注册工作予以高度重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注册工作中各环节应实行签字制度。2010年上报数据时必须将数据刻录光盘并附函件及电子注册名单上报。函件中须对电子注册具体情况加以说明,确保证书颁发与电子注册工作的责任落实。 四、2010届秋季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毕业日期必须为2010年7月1日以后的法定工作日,毕业证书的毕业日期必须与上报数据库中的毕业日期相一致。各成人高等教育培养单位不得提前发放毕业证书,本年度秋季毕业证书编号不得与春季毕业证书编号重复。 五、对于往届专升本学历资格在线清查未通过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数据,若其专科证书信息属实,因其毕业时间过早而未在教育部备案未能审核通过,请各培养单位按学籍学历平台中《专升本学历数据资格复查表》如实填写,并附带其专科毕业证复印件,审核2010届秋季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电子注册数据时上报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工作处,由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汇总,上报教育部。 六、2010届秋季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电子注册时间安排表见附件1, 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数据库必报字段见附件2,2010届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人数统计表格式见附件3,2010届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电子注册名单见附件4,专升本学历数据资格复查表见附件5。请各培养单位提前确定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数据,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注册工作。 2010届秋季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电子注册数据审核地点设在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交大一村康桥宾馆(原交大商场对面)。 联系人:孙全学 电话:029-87338641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四日 附件1: 2010届秋季成人毕业生电子注册时间安排表 院校名称 终审时间 院校名称 终审时间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6月24日 西安财经学院 7月1日 陕西航天职工大学 西安培华学院 西北政法大学 西安外事学院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西安欧亚学院 西安飞机工业公司职工工学院 西北工业大学 陕西省建筑职工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西安邮电学院 西安铁路工程职工大学 7月2日 咸阳师范学院 6月25日 渭南师范学院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西安美术学院 西安航空职工大学 陕西广播电视大学 陕西理工学院 陕西电子工业职工大学 陕西中医学院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7月5日 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安康学院 西安工业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6月28日 陕西兵器工业职工大学 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陕西服装艺术职业学院 西安市职工大学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西安科技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7月6日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 延安大学 西安石油大学 西北大学 榆林学院 西安体育学院 陕西教育学院 6月29日 西安外贸职工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西安理工大学 7月7日 西安工程大学 西安思源学院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西安交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西安外国语大学 宝鸡市职工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6月30日 长安大学 7月8日 西安医学院 陕西省宝鸡教育学院 西安文理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