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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颁布时间】 2010-06-03
【实施时间】 2010-06-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137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命名浙江省海洋科普教育基地的通知

沿海各市、县(市、区)海洋与渔业主管局、海洋学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浙江省海洋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海渔办〔2010〕26号)的有关要求,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海洋学会组织有关专家和管理人员对申报浙江省海洋科普教育基地的候选单位进行了综合评审,决定命名杭州极地海洋公园等12家单位为首批“浙江省海洋科普教育基地”。
  
  希望被命名的单位再接再厉,在普及海洋知识、传播海洋文化、弘扬海洋精神方面积极发挥示范作用,为提高公众的海洋科学文化素质,推进我省海洋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附件:首批浙江省海洋科普教育基地名单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日

  
  首批浙江省海洋科普教育基地名单
  
  1、杭州极地海洋公园(杭州极地海洋世界科普有限公司)
  
  2、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杭州)
  
  3、海洋灾害防御和环境保护科普基地(浙江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杭州)
  
  4、宁波海洋世界(宁波神凤海洋世界有限公司)
  
  5、浙江省海洋水产养殖研究所(温州)
  
  6、西门岛海洋特别保护区(乐清)
  
  7、南麂列岛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平阳)
  
  8、海水增养殖科普教育基地(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 普陀)
  
  9、舟山海洋科技馆(普陀)
  
  10、中国海洋渔业博物馆(岱山)
  
  11、中国灯塔博物馆(岱山)
  
  12、坎门海洋环境监测站(玉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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