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生午餐午休管理,提高中小学生午餐午休规范管理水平,确保广大学生的午餐午休安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及上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生午餐午休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规范中小学生午餐午休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中小学生的午餐午休问题一直是社会、家长关注的热点,也是教育服务的难点和重点问题,中小学生午餐午休管理工作事关学生人身安全,事关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各区县和学校要从维护学校安全、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高度,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重视并切实负担起维护学生午餐午休管理安全的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力做好学生午餐午休管理工作,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促进学校的全面发展。 二、严格标准,规范午餐午休工作管理 1、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尽量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招生地段内学校就读。个别区域就读需求超过招生学校办学规模且难以立即调整招生地段的,应制定生源分流办法,将符合就读条件的分流学生就近安排到招生地段周边的公办学校就读。方便家长接送学生,尽量让中小学生回家午餐午休。 2、已建有食堂和午休室、且能满足学生就餐和午休的学校,食堂要按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淄博市中小学校示范性食堂评估验收标准》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监督管理制度;严格食堂主要原材料全市定点采购,建立原材料进货验收和索证制度,杜绝假冒伪劣产品和“三无产品”进入校园;严格食堂餐具用具消毒制度,配足配齐消毒设备,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消毒。 学生午休室的建设管理要规范达标。一要设施齐全,午休室生均居住面积小学不低于1.5平方米、中学不低于3平方米(建筑面积),学生床规格尺寸、安全标准要符合学生身高实际和安全标准,床上用品纳入全市统一采购,统一质量标准,集中调配供应;二要制度健全,要制定和完善午休室管理岗位职责、值班、纪律、午休点名、设施管理、卫生、安全等各项规章制度,制度执行有记录;三要注重安全,建立午休室安全目标责任制,定期开展疏散演练,认真开展安全值班、巡查,做到值班与巡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灭火器、疏散标识配备齐全、有效,对用电、消防等事故隐患及时排除、立即整改;原则上男女分室午休;四要注重环境卫生,定期进行室内通风、消毒,做到内务整洁、卫生;五要落实岗前培训,建立管理人员岗前培训制度,实行岗前培训和体检,培训测试合格、身体健康的方能上岗。 3、建有食堂和午休室,但不能完全满足学生就餐和午休的学校,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区县实际,制定方案和措施,解决资金困难问题,帮助学校对现有的食堂和午休室进行扩建和新建,以满足学生的就餐和午休需要。 4、建有食堂,没有午休室的学校,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帮助学校尽快建立符合标准的午休室;因场地、资金等问题不能新建的,学校要合理调整学校各种功能用房,尽最大可能解决午休用房问题。 5、建有午休室,没有食堂,需校外配餐单位进行配餐的学校,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家长三方组成考察小组,坚持公益性、非盈利性和为学生服务的原则,通过招标、考察等方式选择具备合法配餐资质且信誉较好的学校外配餐企业进行配餐。学校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配餐企业的进货、加工制作、消毒等环节进行监督,帮助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坚决杜绝学校私自采购不合格企业和个人的食品供学生食用。 三、规范午餐午休工作的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管理工作机制 各学校校长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生午餐午休管理工作负总责,要建立健全学生午餐午休领导机构,定期分析工作形势,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相关工作措施;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建立起长效安全防范机制,要将学生午餐午休管理工作纳入“平安校园”建设范围,制定考核细则,逐级落实责任制,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确保安全稳定。 2、加大投入、加强调度,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各学校要按照要求,对本学校情况认真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迅速整改,要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改建(改造)场所,配备配齐各项设施。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要求及时调度工作进展,对辖区内的中小学校进行调查摸底,因校制宜确定不同的改进措施。6月份要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做好各学校的情况调研工作,拟出落实方案,暑假期间争取整改落实到位。6月20日前,将调查摸底情况及推进工作方案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教育服务中心。 3、6月下旬,市教育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各区县和学校的督查和自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情况全市通报。 二O一O年六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