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浙教办人[2010]95号
【颁布时间】 2010-06-01
【实施时间】 2010-06-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141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届浙江省功勋教师命名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教育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省部属高等学校:
  
  为表彰奖励在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人民教师,促进我省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省政府《关于设立浙江省功勋教师奖的通知》(浙政发〔1998〕173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开展第五届浙江省功勋教师命名工作,并在今年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范围和条件
  
  “浙江省功勋教师”的推荐范围和条件,严格按《浙江省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办法》(浙教人〔1998〕2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推荐范围
  
  “浙江省功勋教师”原则上从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获得“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以上荣誉称号的在职人员(在浙两院院士除外)中推荐遴选。
  
  (二)推荐条件
  
  “浙江省功勋教师”应具有高尚的师德,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在本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高深的学术造诣。具体条件是: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贯彻科学发展观,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求真务实,锐意改革,受到师生的广泛敬重和信赖,能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辉形象,在社会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和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具有现代教育理念,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努力追求“轻负高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坚守在教育教学一线,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卓著。
  
  3.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方面成绩突出。
  
  4.治学严谨,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科研水平,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成果具有较大的价值或者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省内乃至全国的同行中处于领先水平。
  
  二、推荐及评选名额
  
  设区市各推荐2名人选,其中校长(书记)不超过1名,义乌市推荐1名,省部属高校每校可推荐1名(原则上为从事教学工作的一线教师),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评选出15名左右“浙江省功勋教师”。
  
  三、推荐程序和要求
  
  各级教育、人力社保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向教师、教育工作者广泛宣传推荐条件和有关规定,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严格评审。推荐人选名单必须在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5-7个工作日,接受广大教师的监督,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各市、省部属高校上报的推荐人选,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事先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将对推荐人选进行全面考核,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初步人选,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示,最后报省政府审批。
  
  “浙江省功勋教师”的推荐命名工作是加快我省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步伐,推动科教兴省战略深入实施,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办“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实事求是、宁缺毋滥、好中选优”的原则,强调公认度、先进性、典型性、示范性,从严把关,将最优秀的教师选拔出来。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
  
  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市、各高校于2010年7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省教育厅人事处(联系人:张应敏,联系电话:0571-88008939,E-ail:zguangtou@sohu.com):
  
  (一)《第五届浙江省功勋教师推荐表》(附件2)一式15份及电子稿。
  
  (二)《第五届浙江省功勋教师推荐人选登记表》(附件3)一式1份及电子稿。
  
  (三)先进事迹材料一式15份及电子稿。事迹材料要真实详尽、富有感召力,字数在3000字以上,并附上近期二寸证件照及若干张工作照的电子稿。
  
  (四)有关科研成果、学术论著(最有代表性的1篇/部)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有关表格可从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zjedu.gov.cn)下载。
  
  附件:
  
  1.第五届浙江省功勋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2.第五届浙江省功勋教师推荐表
  
  3.第五届浙江省功勋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
  
  
二○一○年六月一日

  
  附件1
  
  第五届浙江省功勋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市地
  
  推荐名额
  
  备注
  
  
  
  杭州
  
  2
  
  
  
  各市的推荐名额包括本地区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等各类学校以及部省属事业单位在地方的职工子弟学校。其中校长(书记)限1名以内。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